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罪

有天放学回家,经过大朱庄,发现路中间盖了一栋房子,我们打算从楼梯上去,再从后墙翻过去,从楼下看,路在二楼,东晓和东峰先上去了,我和安付勤还在一楼,上楼梯的时候感觉晃悠悠的似乎随时会塌掉,小安说俺们回去吧,换条路走,我说最近的路在大朱庄西面的王楼,那可要走很久的,所以我们继续往上爬,就在这时楼梯房子扭曲成麻花状,最后塌掉了,所幸楼板没有压伤我们,大家都行动无碍,东峰说咱们赶紧走吧,别人家看见了还以为咱们弄塌的,而且这看起来是政府的房产,所以我们都溜走了。

好景不长,我们四个都被抓了起来,罪名是故意破坏公共设施,当然我们没钱请律师,所以指派了一名律师,原告方提出的任何指控,这辩护律师都无所作为,我一看这下完了,这些罪名如果宣判,那要坐多少年牢呀,我们穷学生也没钱赔偿呀。

就在这时有个胖子提出为我们辩护,他把自己的儿子丢进水塘里,我们看着他儿子在水里扑腾,他却谈定得不施救,等到他儿子一动不动以后,他才下水把小孩捞上来,做人工呼吸,不一会儿,小孩活了过来,他开始解释为什么这样做,因为人面对危险的时候所做的一切决定都是靠直觉,并不依靠常理,如果小孩刚落水的时候施救,他就会抱住你,把你也拖下水,因为你就是他的救命稻草;本案中被告人在房子倒塌的瞬间所做的决定都是为了保全自己,完全凭个人直觉,毕竟人命大于一切,所以本案中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罪名不成立,我们听了感觉到激动不已,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畏强权,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说话,让这人间有了一点温情。

大家都知道这次武汉肺炎非常严重,起初只是测体温,后来需要登记才能进入城中村,这些都很正常,可是住处附近的公园也被封了,只保留几个出口,我觉得就小题大作了,心里有些不满,我昨天从护栏翻了过来,我觉得公园是开放场所空气流通,并不是人群聚集场所大家距离这么远,而且到处测体温,感冒发烧的都不敢出门了,别说那些知道自己的病的,所以公园完全没必要封闭,晚上就做了这个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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